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学生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规范实验室关键操作,提高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理的能力,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新入学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二条 管理体系与责任分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监督执行,选编安全教育内容、维护教育考试系统。
教务处、研究生处分别协助做好本科生、研究生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监督执行。
学生处负责在新版学生手册中增加《广州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各学院负责按各专业实际的实验操作规程和专业特点,具体落实对学生教育安全的操作培训。
各实验室不得允许未获安全准入资格的学生进入实验室操作,违者学校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对准入制度执行不力的学院,其实验室工作年度考核将评为基本合格;如因准入制度执行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与环境保护事故发生,其实验室工作年度考核将评为不合格。
第三条 教育内容
1、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2、实验室一般安全、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
3、其它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知识。
4、实验室一般性操作规范(流程与注意事项),急救、消防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5、按本学院实验室特点提供安全、环保、防护措施以及废物回收处理等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
第四条 主要教育方式
1、学习《广州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教育手册》内容。
2、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教育考试系统在线学习(以下简称在线学习)
3、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教育考试系统在线考试(以下简称在线考试)。
4、学院安排的教育培训。
第五条 取得准入资格条件与流程
(一)条件
1、在线学习时间累计达到规定小时;
2、学院组织集中学习;
3、在线考试成绩合格;
4、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承诺书,获得准入资格。
(二)流程
第六条 本制度自2018 年1月1日起执行,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