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机构设置

处长:梁忠伟

主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党支部和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党建、意识形态、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副处长:陈毅光

分管行政工作、实验室建设工作。


副处长:李海鹏

分管设备采购科、设备管理科,协助处长分管保密、法治工作。


 

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部门党支部党务管理工作;

2.负责部门公章管理,负责公文公函的登记、传阅、回收、保管、归档工作;

3.负责部门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申请等公文的汇总及报送工作;

4.负责人事相关系统管理工作,教职工考勤及勤工助学学生管理工作;

5.负责人员年度考核、绩效、职级晋升及各类评优评先报送工作;

6.协助组织安排部门各类学习活动,协助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公文系统的公文流转、部门公告发布和部门门户网站建设、更新、维护等工作;

8.负责学校实验设备购置专项的前期论证、预算管理等工作,负责部门经费预算管理;

9.负责部门行政办公经费和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管理等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验室管理科工作职责:

1.制订学校实验室管理和实验室安全的规章制度;

2.协助实验室的设立、建设和撤并等规划、论证工作;

3.负责实验用房的管理工作;

4.组织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并统筹建设项目的实施;

5.负责实验室相关档案的收集、立卷、保管等工作;负责实验室基础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

6.组织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评建工作;

7.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隐患通报和整改监督;

8.负责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危化品、射线源、特种设备、危险废弃物等管理);

9.组织实验室安全培训、宣传及考评;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备采购科工作职责:

1.制定学校教学科研货物与服务采购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政府采购、校内集中采购和高校网上竞价采购等业务工作;

3.协助办理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校内部门零散采购和自主采购业务工作;

4.负责教学科研耗材采购监督管理及学校耗材采购平台推送结算等工作;

5.负责 “广州大学设备合同专用章”印章管理,负责学校教学科研货物采购合同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设备购置专项经费履约支付等工作;

7.负责进口产品清单制定和备案工作,进口仪器设备采购申报、减免税申报、货物报关清单等管理;

8.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数据统计、资料汇总和归档保存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备管理科工作职责:

1.制定学校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报增、建帐、调拨、维修、报废等相关业务的单据审核及账务管理;负责学校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业务管理和使用咨询工作;

3.负责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维修、调拨和报废处置工作;

4.负责进口减免税的科教仪器设备使用状况监管及后续管理;

5.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验收管理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监督验收;

6.负责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数据统计、资产盘点和数据报送工作;

7.负责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部门与联系方式:

部门

办公电话

办公地点

处长

39318339

行政西后座426

副处长

39366223

行政西后座427

综合管理科

39366225

行政西后座424

实验室管理科

39366263

行政西后座425

设备采购科

39386904、39366222

行政西后座422

设备管理科

39366151

行政西后座423

教学科研设备报修

39366151

行政西后座423

 

 

*数据更新于20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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